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帮扶政策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2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总结和推广两化深度融合典型经验,引领和提升全市两化深度融合整体水平,推进省级信息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省两化深度融国家综合性示范区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乐清市两化深度融合重点示范项目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项目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智能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在乐清市注册并纳税,运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持续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必须在2017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并能接受验收且“两化融合”在促进产业竞争力提升、转型升级、生态环保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三)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 (四)项目与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投资总额需在300万以上,取得合法凭证,项目实际投资额必须是项目建设期内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信息技术转让与应用、嵌入技术转让与应用、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软件嵌入设备、以及CAD、CMA、ERP软件等支出,除电脑外原则上不包括单价在2万元以下的相关零星支出,且电脑、笔记本设备投资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10%。 (五)项目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以后核准或备案,且未享受过任何财政资金奖励。 (六)无环保、金融征信不良记录,无各类“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乐清市两化深度融合重点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乐清市两化深度融合重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参考附件2)。 (三)承诺书(见附件3)。 (四)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于7月14日前向市经信局信息化管理科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确定拟入选项目名单。 (三)将拟入选项目名单,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或当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根据公示结果,下达认定文件。 五、奖励标准 根据《乐清市省级信息经济发展示范区补助资金和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性示范区绩效考核奖励资金使用办法》精神,对示范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补助。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 (二)文件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 (三)联系人: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管理科,林久良,62522326,59835265@qq.com;林会,61522625, 79259310@qq.com。
附件:1.2017年度乐清市两化深度融合重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2.2017年度乐清市两化深度融合重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承诺书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6日 |
联系方式:18058381986(施小姐)
协会座机:0577-61666186
协会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小微园纬十二路
211号浙江开控电气有限公司五楼
手机网站
官方微信
技术支持:乐清市精科数码计算机有限公司